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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的黑色又太普通寻常,显得沉闷。
若是选玳瑁之流的花色笔身,只怕尚未摸清岳父的脾性,教他觉得浮夸。
再三思索,吴清之最终选中一支纯铝色拉丝笔身,素雅端庄,圆润大气。
迟榕见他挑的款式特别,也在一旁琢磨:“这支倒是别致,可比什么派克万宝龙还漂亮。”
吴清之点点头,开口便是引经据典的讨论起来:“岳父从文,温良恭俭让,这支大概契合他的想法。”
吴清之是饱读诗书的,自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和资本。
老者做钢笔多年,十年如一日,对他这般出口成章的年轻人有着极大的好感,遂亲自下场选出一支青石色的笔身,吟出一句诗来:“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这笔身的颜色乍一眼的确称不上美观,是透出点土色的青鱼皮色,像水中生了苔斑的石头。
更贴切些,便可说是比目鱼的颜色。
可握在手上,虎口的白肉便衬出这一截笔身的风雅。
女配青石色,不会过分娇柔,却能显出几分锐气。男用则有温文尔雅的气质,不会落入纯黑或碧玺色的俗套。
迟榕和吴清之当即相中了这支颜色。
“笔尖可有什么要求吗?”老者又叮嘱道,“都说女不用硬尖,我却建议你家太太选个硬笔尖。你看你将太太宠的,手指上连个写字的茧子都没有,最好用硬尖磨练磨练!”
迟榕不懂钢笔,只知道老者定是从某处瞧出了她与吴清之的过分缠绵,于是脸红成了熟虾子,藏到吴清之身后去。
吴清之垂眸,只瞥见迟榕发红的耳垂,遂和声说道:“哪舍得她磨了手,还是打一枚镀金软尖的给她罢。”
迟榕在背后戳他几下,抗议起来:“我偏不,我要听阿叔的,就选硬尖,哪需要你舍得舍不得!”
其实迟榕哪懂什么硬尖软尖,只是从字面上一知半解的做判断,大概是一种写字费力些一种写字轻顺些。
可迟榕也有自己的情绪,总被吴清之娇宠着,她心生眷恋,又暗自生怯,对吴清之产生一种欲拒还迎的思慕。
心口不一,正是如此。
笔尖软硬其实好选得很,吴清之是写字的行家,便全权交由他来拍板。
重中之重是为迟克信选的一枚锤纹镀金笔尖,柔中带刚,下笔流畅。
迟榕不谙书法之道,但她始终相信吴清之的深思和第一流的品味。
两人精挑慢选直至太阳西斜,吴清之付了定金下定,又留下名片一张,告诉老者也许成品会派家中下人来取,到时候可拨电话辨认来人身份。
老者看了看那印着烫金字的巴掌大纸片,缓缓念出纸上所写:“岳安吴氏皮革商行……”
他侧目又看了看吴清之,似是回忆起了什么,娓娓说道:“是少东家吧?吴氏的老东家也在我这订过钢笔,这双比目鱼色的笔身,最初就是专为他开的模。”
老者叹息:“时间真快啊……一晃眼,少东家带着少夫人来了,真像极了当年令堂携你姆妈来时的样子。”
吴清之呼吸一滞,眼中有一丝不可置信一闪而过。
迟榕立刻察觉出他的异样。
可那眼神里的空白只是片刻间的恍惚,只是一瞬,吴清之便又恢复了他那无懈可击的温柔笑脸。
他二人出了筒子楼时,吴清之牵着迟榕的手。
他捏握着那粉团般的小软手,忽抓起来细细端详起来:“果然没有茧子,怪不得罚抄作业把手抄红。”
迟榕立刻抽出手来,背藏在腰后,气鼓鼓的说:“你天天就知道笑话我,我不和你说话了!”
说着便急急的向前小跑而去。
吴清之长腿大步追上迟榕,将她堵在胡同角落,百般细致的望着她的双眼,语气里有些飘飘然:“迟榕,我说了那么多次岳父、岳父的,你都不驳我,怎么现在同我赌气?”
吴清之最会撩拨,知道如何挑得迟榕羞赧万分。
迟榕娇中带傲,不吃硬的,只得软硬皆施,软是千般娇纵,硬是时不时的戳中她受了他疼爱照顾的弱点。
这要比隔靴搔痒更磨人。
迟榕难以狡辩,急得脱口而出:“又不能让你直呼我阿爹的名字,只能让你凑合叫岳父,不然怎么称呼!”
吴清之厚脸皮道:“迟榕,我亦可以立刻改口唤一声爹爹。”
迟榕觉得吴清之实在恼人,总是故意调戏她,这几日尤是,更有愈演愈烈之趋势。
迟榕对吴清之已经有了特别的想法,可她偏不大大方方的承认,硬是要归结一个借口出来。
她于是伸手拽了拽吴清之的领带,他便微微俯下身来。
迟榕附耳道:“吴清之我告诉你,你生病,我让着你,你别太得意忘形。”
她这话像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传到吴清之耳朵里已然彻彻底底的变了味儿。
“迟榕,你大概会错意了。”吴清之抵上她的额头,两人的呼吸未吻上便已然纠缠在了一起,“是我让着你。”
双唇贴合前的前一秒,迟榕听到的不止是吴清之低而哑的声音,还有自己砰砰作响的心跳声。
第37章 过分用功
这个礼拜日之后的每一天,迟榕无时无刻不心怀期待。
等着她的惊喜有太多。
她与阿爹已数年未见,约莫有三四年之久,说不想念,定是假话。
而另一份期待,则是那一支成双成对的钢笔。
迟榕没有练字的习惯,但那支钢笔却能算的上是意义非凡。
照工匠所说来看,这钢笔是大有来头的。似是故人来往又有新人,缘分兜兜转转,从吴父那里终于落回吴清之的身上。
其实,迟榕还有些难以启齿的心思寄于钢笔之上,那便是她终于有了一件与吴清之心心相映的信物。
无论东西方爱情故事,恋爱的对象哪里会没有定情信物呢。
西厢记里崔莺莺送的是鸳鸯枕,实在是大胆!相比之下,吴清之送她钢笔,着实照顾她的情绪。
于是这些天来,迟榕皆是勤勤恳恳的上学读书,不开小差不琢磨麻将,作业认真写,门门得的都是“优”。
迟榕心想着,这样一来,吴清之便能省了心,她阿爹回国后见她有所长进,也定要夸她一夸。
一日晚间,蒋孟光带着弟弟来吴公馆吃饭,但见迟榕正捧着英文课本温书,二人无不感到惊讶。
“吴清,你家那位……怎么还看起书来了?”蒋兴光忍不住开口问道。
吴清之正忙于手中的账簿,只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
蒋孟光遂接嘴道:“咳,这有什么的,年纪到了,自然乖了呗,谁家小孩没个叛逆期。”
此话一出,吴清之忽抬起头来,直勾勾的盯住蒋孟光:“孟光,近来你的嘴是越来越巧了。”
蒋孟光嬉皮笑脸:“要做月老的,哪能没有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嘛。”
迟榕肯自觉学习本是件好事,她天生机敏聪明,以往只是不往学习上使劲,但只要下个三五分力,便已有了些成绩。
最好的证明便是迟榕的英文成绩,她的英文显然已是大有长进,如今课文不需要教读,单词也能记住汉译,写一张练习题总是能得到满分。
这本该是件喜事的。
最初吴清之的确为此深感欣慰,可时间一长,他便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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