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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就不让沈耀扶着她走了,每次都是她自己坐着轮椅去散步,又自己回家,沈耀就在她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
第四十一章 绝口不提
六月的第一天,叶怀宇带了他的女朋友来见陆时薇。
他女朋友叫安然,是个很大方可爱的女孩子,对谁都笑得很明媚。
安然一进门看见坐在轮椅上的陆时薇,一点也不惊讶反倒一口一个“苏苏姐”的叫着。
见到沈耀的时候,她顺口叫了句姐夫。
这让陆时薇有一瞬间的恍神。
也许是为了不让大家尴尬,陆时薇也没有纠正她,只是由着她这样叫。
当然,沈耀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整天。
这个叫安然的女孩子实在是很有趣,跟叶怀宇在一起总能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出很多有意思的事情。
两人搭配起来可比电视里的搞笑节目有趣多了。
陆时薇看得出来,这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她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而且,别看安然性子大大咧咧的,其实很多事情也很有见识,一看就是去过很多地方的人。
她不像陆时薇,只能像一棵老树,静静等待死亡。
“姐,忘了跟你说了,明天我要回家一趟,姐你想跟我一起回去吗?”吃过晚饭后,叶怀宇忽然问她。
她愣了一下,缓缓摇头:“我还是不麻烦爸妈了,他们看到我这样,又不免伤心。”
叶怀宇自然也从来不会勉强她,只得点点头:“那我一会儿吃完饭送安然走,我也就顺便回家一趟了。”
陆时薇仍旧淡淡笑着:“好。”
夕阳西下,海边的云被染成火烧似的一片。
海面映照着余晖,极力挽留住太阳的最后一丝光亮。
走的时候,叶怀宇牵着安然出门,沈耀推着陆时薇送他们到屋子外的大路上。
“好了姐,你回去吧,不用送我,我回去两天就回来了。”叶怀宇催她回家,六月的傍晚已经有些闷热了。
陆时薇没有动,只是笑着看向叶怀宇:“怀宇,谢谢你能找到我,并来到我身边。”
叶怀宇没有察觉到什么,只当是她有些舍不得。
到底是亲姐弟,身体里都是流着同一脉的血,他们不过在一起生活了两个月而已,可彼此都是对方亲入骨血的人了。
他躬身轻轻抱了抱陆时薇:“姐,等我回来,我走了。”
陆时薇松开他,打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冲她挥手:“怀宇,你先走吧,姐看着你走。”
其实每一次别离,被留下来的那个人才是最难过的。
她想,她来做那个会难过的人吧。
叶怀宇和安然离开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带着一丝眷恋迟迟不肯消失。
直到走到道路的转角,两人才彻底消失在陆时薇的视线。
叶怀宇忽然擦了擦眼角,安然侧头看过去,才发现叶怀宇不知道什么时候哭了。
安然有些惊讶:“怀宇,你怎么了?”
叶怀宇红着眼,声音跟着有些哽咽:“安然,其实我姐如果当初没被人抱走,她一定会跟我一样过得很幸福的,我怕我走了,我姐又觉得没有家了。”
安然有些不解:“那傅先生呢?不是苏苏姐的家人吗?”
叶怀宇摇摇头:“我姐很爱他,但是他们一辈子不会成为家人,他们只是彼此依存,却再也不能靠近了。”
其实安然是不懂得其间含义的,只是若有所思地点头。
过去的伤疤,也许沈耀和陆时薇谁都不会再提起了,但是同样的,谁都不会忘记。
尤其是,在见到对方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想起。
一遍一遍,哪怕绝口不提,也不能做到视若无睹。
第四十二章 那我守护着你
天色渐晚,天边的残阳最终还是沉了下去。
房间里开了灯,陆时薇仍旧坐在客厅愣愣对着电视发呆。
叶怀宇走了,这里就只剩下了她和沈耀。
她微微拉开袖子,还能看见手腕上那条无法消弭的伤疤,狰狞的趴在她手上。
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覆住她的手腕,挡住那道伤口。
沈耀看着她:“别想了,今天晚上的星星应该不错,我们看看吧?”
陆时薇有些愣了神,不动声色地收回了手,闷闷应了一声:“嗯。”
夏夜的星空很璀璨,夜幕晨沉如水,星星是宇宙间唯一闪耀热闹的存在。
仰望星空的刹那,陆时薇都会不自觉将自己看做是天上的某一颗星星。
只是,她的那颗星星光芒是黯淡的,隐匿在宇宙间,几乎可以看不见。
而沈耀一定是天空最闪耀的那颗星。
这一夜,陆时薇很沉默,只是仰头看着天空,从始至终一言未发。
大致沈耀也习惯了她如今的寡言,他会指着天上的某颗星跟她说一些流传的神话故事。
到后来,他讲的有些累了,也就不再说话。
两人躺在院子里的睡椅上,闻着院子里时不时飘来的广玉兰花香,气氛难得的静谧又安详。
身旁的陆时薇已经睡着了,沈耀拿出一条毯子来给她盖上。
A市的初夏,晚上已经不会冷了,凉凉爽爽的,很是舒服。
而沈耀也在这一夜,做了一个好梦,睡了这么多年来最安稳的一觉。
醒过来的时候,天边已经有微微的日出,朝霞漫天,晨露未晞。
沈耀睁眼看见陆时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镀上一层柔和的光。
可能是许久没有一睁眼就能看见陆时薇了,沈耀心里难得的高兴。
他想,今天一定是完美而又幸福的一天。
“是不是没有休息好?”沈耀坐起来问她。
陆时薇摇摇头,很难得的冲他笑了一回。
她说:“昨天我梦到了漫天星空,我在星夜里睡着了,我变成了一颗星星,一直守护着这块大地。”
沈耀笑着把她抱起来:“那我守护着你。”
陆时薇不抗拒,让他带着自己去洗漱。
像以往无数个早晨一样,沈耀让她在客厅看电视,他就去厨房做早餐。
陆时薇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嘴角浅浅一笑,然后拨出了一个电话。
……
吃完早餐,本来平时陆时薇会浇浇花,沈耀在院子里看看书。
可今天陆时薇浇花浇到一半忽然开口:“阿晨,我们养一只小狗行吗?”
沈耀翻书的动作停顿了许久,眼里惊喜不已。
她终于叫他阿晨了!就像从前无数个日子里,她叫他一样温柔。
沈耀有一瞬间几乎是无法思考地,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行!你想养什么?”
陆时薇歪头想了想,才道:“养一只田园犬吧,就给它取个最普通的名字叫大黄。”
她放下手里的洒水壶,又接着道:“阿晨,昨天我在菜市场的时候听说卖鱼的阿伯家的狗狗生崽了,都两个月了,他说让我去抓一只。”
继而,她又有些苦恼道:“可是,我腿脚不方便,阿伯家住的小渔村那边也不通车,阿晨,你去帮我抓一只吧,我要一只最可爱的。”
自然,对于她的要求,沈耀从来就不会拒绝。
他很快就换了身衣服要出门,走的时候千叮万嘱让她在家当心,他出去两个小时就会回来了。
陆时薇笑着冲他点头:“阿晨,早去早回。”
沈耀觉得无比满足,恍然觉得像是回到了从前。
第四十三章 谁都没有离开
要说今天,真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
陆时薇目送着沈耀开着车离开,良久她才推着轮椅进门。
花浇好了,屋子里的东西她也没动,只是她在院子里把沈耀养的已经爆盆了的多肉分出了一株。
然后,院外停了一辆黑色的保姆车。
陆时薇看了一眼这房子,毅然上了车,走的时候,她只带走了一盆小多肉。
……
沈耀回到屋子的时候,手里兴冲冲提着一只小笼子进来。
笼子里一只浑身黄黄的小奶狗在笼子里趴着,时不时哼唧两声。
“苏苏,我把大黄接回家了!”沈耀把大黄从笼子里放了出来,边叫着她。
可是屋子里安静极了,根本没有人回应他。
他愣了一下,推门去陆时薇的房间,可里面空荡荡的。
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在屋子里找了一圈:“苏苏!”
最后,他在客厅的茶几上,玻璃杯下找到一封压着的信。
这一刻,他其实知道,陆时薇已经离开这里了。
他无力地坐在沙发上,双手有些颤抖地打开那封信。
信上是陆时薇的字迹,她说的话很短:
“阿晨,思虑很久,我决定回家了,跟我的家人在一起。
大黄是我送你的礼物,就让它陪你一阵子吧。
你不要找我,等我治好腿就回来了,在此期间,你要去过你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不喜欢告别,你也不要牵挂我。”
其实,陆时薇要走是有迹可循的,沈耀不是没有发觉,他只是在默默尊重她的选择。
从最近她突然要开始自己学会去散步开始,从她对他突然有些好转的态度开始,从她某一天开始收集广玉兰的花瓣在家里开始……
只是,她选择在今天走了,走得这样不留痕迹,猝不及防。
沈耀靠坐在沙发上,大黄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他脚边,轻轻蹭着他的鞋。
他感觉心里一下子空了,孤独在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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