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冬雪程厦的小说在哪阅读冬雪程厦是主角的小说
:“我来非洲这边工作,坐飞机来着,抱歉忘记告诉你了。”
“我真的没跟你开玩笑,我来非洲了,三年之后才能回去呢!”
他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只是一直重复,那我怎么办?
那我怎么办?冬雪。
程厦也记不清楚,什么时候跟冬雪的关系,变得紧密而畸形。
是从她第一次来一中找他开始么?
她披散着做过离子烫的头发,借来的宽大校服,袖口露出一点指尖,下面是红格子短裙,大概是化过妆,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杂志封面上日系少女。
她浑然不觉众人投射在她身上的目光,用力地挥手:“程厦!”
“我去!任冬雪,你他妈也太直接了!”跟她一起来的女生放肆的骂着脏话。
一开始倒吸凉气的声音,随即周围都在起哄:“噢?程厦!”
他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握紧了书本,指节发白。
“你干嘛来我们班啊!”他恼怒的朝她吼,看她怔愣的脸,又怕她误会——他只是很烦她的引入注意,并不是……并不是觉得因为她奶奶是捡垃圾的。
他想解释什么,又嗫嚅着说不出口。
还好那时的任冬雪,非常迟钝。
她很快笑眯眯跳过来,道:“你凶什么啊?害羞了么?”
他的脸再次爆炸,想要快点走,可是忍不住同手同脚起来。
她在后面,笑得打跌。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在被子里,朝他笑。
他从来都没有做过这样的梦,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觉得焦灼的渴望,想要喝水,也想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
“我特别讨厌她。我一点都不喜欢她。”他跟妈妈这么说,妈妈只是意味深长的噢了一声。然后至此之后,任他自己洗换床单。
是她不远万里来S市的时候么?
大学生活真的太丰富了,每天都在认识新的人,丰富到他已经快忘记她了。
只是偶尔卧谈会的时候,寝室的男生评论XXX是系花,XXX太漂亮了。
他会漫不经心的想:一般般,连任冬雪一个层级的都找不到。
她笑时候多好看啊,就像是明晃晃的日光照进人心坎里。
可是就是这么想一想罢了。
妈妈曾经说过:“年轻的时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是最小的,都是年轻好看,前途无量。可是越长大越不一样,你是985大学,想着每天谈恋爱考雅思,他打工养家糊口,想着下一个月生活费还没有着落……越硬往一起走,越痛苦。”
他那时候其实并没有完全明白这些,只是模糊的意识到,他和冬雪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那时候向往的东西,是学生会主席,是辩论赛,是和朋友们出国旅行——
他不喜欢想太沉重的事情,电子厂流水线,奶奶下个月的药钱,后妈又明里暗里的逼着给弟弟买房子……
他听这些,只觉得烦闷。
所以回她的短信,也有一搭没一搭的。
如果不是她突然出现在他校门口。
如果不是她硬生生挤进他的生活里。
他可能会慢慢忘记她了——那个曾经灰暗教学楼门口等他,光芒万丈的女孩子。
可是她来了。
她陪他一起吃食堂,陪他上自习,分享他每一个重要的时刻。
那时候她在电子厂上班,一个月工资还不及她的生活费,她不再是高中时那个无所畏惧,傻乎乎的姑娘。
她开始小心翼翼,甚至有点卑微,问他,程厦,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程厦,你能推荐点书给我么?程厦,我要投简历了,你能帮我看看么?
他对她再也没有心跳加速的悸动,只是习惯了她陪在身边。
习惯了她每周跑过来,拿出长长的英语题让他讲。
习惯了他熬夜准备期末考试的时候,她带着咖啡和夜宵过来陪他,一呆就是一整夜。
习惯了她看他推荐的书,认真的听他讲一些虚无缥缈的大话。
习惯了她眼睛里的光芒那么亮,让他膨胀啊膨胀,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他卑劣的享受着她的青春和富有感染力的美好。也明明知道她仍然喜欢着他。
却自欺欺人的告诉所有人:“我们就是朋友,特别好的朋友。”
所以在她骤然消失的时候。
他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
——
他选择谈恋爱的时候,其实心虚的。
他遇到了很喜欢的女孩子,也隐约的知道,自己有了女朋友,冬雪或许会很不高兴。
可那时候,他太贪心了。
他一直什么都有,所以他觉得,他可以既拥有冬雪这个朋友,也能有属于自己的爱情。
他太年轻了,他不知道贪心的人注定会失去所有。
他没想到冬雪会直接指出他的卑劣。
他也没想到她会这样干脆利落的消失。
他以为他们还有好久好久的日子,他以为他们永远是彼此的后盾。
可是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
她再也不会兴高采烈的朝他跑过来,叽叽喳喳的说一些好玩的事情。
也不会在他煎熬的时刻,跑来陪在他身边,像一个暖烘烘的热源。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可是一下子,变得很空。
而跟女朋友分手的时候,他正在给母亲守灵,纸张纷飞着,如同漫天的黑色的蝴蝶。
“对不起,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我的状态挺糟糕的。”
“你这个人也挺糟糕的。”女孩冷淡的声音传来:“对不起,我看了你和方强的聊天记录。”
他怔在那里。
“你没有tຊ跟我一起面对现实的勇气。”她说:“因为你每天想的都是,冬雪这样,冬雪那样,如果冬雪在的话该多好……程厦,你真的很恶心。”
他没有说话。
“解释啊,说给我听啊,说你没喜欢过她啊!”
“说对不起,说我比她重要一百倍,程厦,你说我就信。”
女孩子的声音,全是哽咽。
程厦开口,只说了一句:“你说得对,我真的是一个很恶心的人。”
程厦番外:旧疾
那些天生就拥有很多东西的人不会明白的。
人能拥有的选择就那么多,就像握了满手的玻璃弹珠,越是想通通抓住,越是从指缝中溜走。
“那么我只要一颗。
我只要冬雪。”
那时候他走在北欧极夜的街道上,像一个流浪汉,大雪落在他眉梢眼角,他像个英俊的圣诞老人。
有女孩子会跟他搭讪:“你来自哪里?你有女朋友么?”
话题就像冰封一样戛然而止,他说,我有女朋友,我们在一起已经十四年了。
“她在哪?”
他有点茫然,这个年轻漂亮的亚洲男孩,瞳孔里有两个漆黑的长夜、
他喃喃道,她不要我了。
程厦和父亲曾经有一次谈话。
母亲的死不了了之后,他恨过父亲,为了自己的官声,没有替母亲讨回公道。
可是好像这世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选择了对自己来说更重要的事情。
程厦没有再对爸爸发任何脾气,妈妈把他养成了那样柔软善良的孩子,他没有办法持续的恨某个人。
但他也没有办法心无旁骛的敬爱父亲了。
俩人之间唯一一次交心,是在过年前。
是零下三十度天气,他在家里找一件足够好看羊绒大衣,想接冬雪的时候穿,他知道他的皮相对冬雪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好巧不巧,正好被父亲撞见了——抑郁寡欢的儿子在家里满脸笑容的发微信,还企图零下三十度不穿秋裤。
“厦厦,你谈恋爱了么?”
“是。”他有点脸红,还是道:“跟冬雪,你见过的。”
他以为爸爸会反对,或者会聊一下冬雪的家庭。
没想到,他坐下来,道:“你确定你真的喜欢她么?”
“嗯。”
程厦想,如何不穿秋裤,又不冻出鼻涕呢?女人的喜好,真的没办法……
爸爸说:“程厦,人最不应该利用的就是爱情,你如果喜欢她,可以,但如果你只是想利用她走出低谷,不要这么做。”
程厦停在那里,道:“我怎么可能利用她!我们……我们绝对不会分开。”
那时候,他没法斩钉截铁的说,我就是喜欢冬雪。
他不知道自己对她产生这样强烈的依恋,究竟是病态,还是爱情。
他只知道,他不想跟她分开。
母亲死后,他的生活是一片死寂的,没有悲伤,也没有快乐,就这么混沌的活着,感知力降低到最低。
直到那天,他难得的去工地,听见了那个久违的声音。
“我
猜你喜欢
推荐心情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