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书虫书荒推荐热点小说陆厌程岁-耽美微小说(她离世后陆少崩溃了)陆厌程岁
宝,一脸郑重将其抱回车里。
他用卫生纸一遍遍仔细擦拭,手指用力均匀,比对待高价拍的珠宝还要重视。
待箱子表面看不见脏污后,他伸手掀开盖子。
里面放着装进透明袋的玫瑰干花,还有几本珍贵的漫画集,和一封情书。
回忆的闸门被彻底打开,二十岁那年他对程岁的初次告白仍记忆犹新。
那是他第一次给小姑娘准备礼物,也是第一次写情书。
即便面对高考数学的最后一道大题,也从未那么紧张过。
漫画集是程岁一直想要的,他在官网守了好久,手指头快戳烂屏幕,才抢到。
情书是在网上搜遍各种造作肉麻词汇后,毁掉无数个草稿写成的,玫瑰是那天一大早他去花店买的,小箱子的图案是他一笔笔画上去的。
陆厌仍记得程岁听到告白时微微泛红的脸颊和眼里流露的羞涩与欢喜。
但现在——
她不要了吗?
第12章你是不想要我了吗?
陆厌狼狈点了支烟,额发垂落遮住晦涩眼眸,指节泛白,嘴里泛着股苦味。
他想把人从理发店拽出来,弄到自己身边抱紧,闻着只属于她的气息,在她耳边一遍遍问,为什么要丢掉这些东西,你是不想要我了吗?
直到她否认说还想要他,他才会放手。
但是,他不能。
程岁剪完头发后,回家的路上顺手买菜。
吃完饭将厨房收拾好后便披着小毯子坐在沙发上盯门。
家里没有平安,显得很静。
窗外早已漆黑一片,她也没开灯,只借着月色,一遍遍焦急打开手机查看时间。
都已经晚上十一点半,陆厌怎么还没将狗送回来。
楼道偶尔传来几声狗叫,程岁连鞋都来不及穿,光脚跑到门口通过猫眼往外看。
是邻居下楼去遛狗。
程岁肩膀耷拉下来,她低头摆弄手机。
快零点了,怎么还没有消息啊。
左思右想,她斟酌再三,还是选择给陆厌发一条消息。
想着对方可能已经删掉她的联系方式,于是她发的很客套很官方。
比陌生人还要陌生。
——陆先生您好,我是程岁。很抱歉这么晚还打扰您,但实在是有些担心,所以想问下我的狗什么时候能送回来,您要是没时间的话,我可以自己去取。如有打扰,请见谅。
陆厌收到消息时,人正在车里坐着。
他垂眸看手机弹出来的页面,联系人备注是依旧亲昵至唇齿的‘岁岁’。
但看到短信内容,看到‘先生’‘您’这种生疏字眼后,眉头紧皱。
他的指尖在键盘上点动,将打好的字删了四次,最后回复——
刚开完会,今天很忙,没来得及给你送狗。
发完消息,他降下车窗:“狗找见了吗?”
外面漆黑一片,树影婆娑,却有十多个拿着手电筒的人在仔细弯腰搜寻。
陆厌派人去姜润生那里要狗时,却从保安口中得知,狗被姜润生打得半残后扔进山里了。
这片山林不大,但杂草和树木却郁郁葱葱,毫无规律,所以找起来很困难。
手下俯首回应:“抱歉二少,还没找到。”
陆厌将车门打开,迈步出来,接过手电往林中走。
手下紧跟过去,试探开口:“这片是开发区,周围不少工人,可能是被捡去吃肉了……”
陆厌皱眉,狂风卷起他的大衣衣摆,伴随着严肃的声音传来:“继续找。”
程岁在看到回复的短信时,焦虑未减。
他只解释了今晚没送来的原因,却没说什么时候能给送来。
这让她颇为不安。
程岁还想给他发消息问清楚,但思虑现在已经很晚,害怕陆厌会被她打扰得烦躁,从而不给她狗。
其实不应该这么想陆厌的,毕竟他们相处十多年,对他的秉性,她还是很了解。
可如今,她是真捉摸不透他了。
陆厌找了整整一晚,十多个人将山头翻遍,也没找到狗。
他染着一身寒意,靠在宾利的引擎盖上,用左手掌挡风,低头点了支烟。
如今他与程岁的关系已经岌岌可危。
若是被她误会自己弄丢她的狗,恐怕更是火上浇油。
连着抽了两支烟后,浑身的疲惫才有所消散,陆厌的手机又传来消息。
是程岁发来的。
他打开看了眼。
——陆厌,你可以告诉我地址,我去取狗吗?
见此,男人发出一声低笑,眉梢轻挑,透着无奈。
想必昨晚她也很着急,所以才会这么早就给他发消息,甚至也不再称呼什么‘陆先生’,而是直接叫大名。
陆厌……他喜欢。
斟酌再三,他动手回复——我先派人把电动车送给你。
关于狗,他只字未提,像是刻意回避。
程岁整颗心倏地腾空,快堵到嗓子眼。
她看出了他的避而不谈,可是为什么呢?
她摸不清一点头绪。
只好先出门去送外卖,然后找个机会当面问陆厌。
第二天上岗让她对业务熟悉很多,对这个城市的一些线路也有了较为清晰的印象。
可前面没有平安蹲着,真得感觉很难受,很不适应。
程岁在送完手上最后一单后,恰好看见了一辆悍马从街对面驶过。
那个车牌号,她很熟悉,是陆厌的座驾。
程岁忙调转方向,跟过去。
但毕竟她骑的是电动车,等追上悍马时,陆厌已经独自走进餐厅。
这家餐厅是会员制,程岁进不去。
她只能站在几米之外的长街上,通过光洁的落地窗,看陆厌落座。
程岁的视力很好,可能是自幼不怎么接触电子设备的关系,又或者是从小帮奶奶照顾花花草草的缘故,她将与陆厌共餐的两个女人看得一清二楚。
一个是柳蓉,陆厌的母亲。
程岁只见过她一次,还是在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天。
柳蓉将榕大的通知书砸在陆厌脸上,质问他为什么不报考海港市的大学?
第二个女人是张允柠。
她和陆厌坐在一侧,脸上染着笑意,看起来很高兴。
她们应该在谈论很值得雀跃的事情。
比如说婚礼的筹办。
婚纱照在哪儿里拍,敬酒服和婚纱以及西装选哪个品牌,到时候宴请多少人,喜糖选什么款式。
这些事情,在多年前无数个暗无天日的夜里,程岁都偷偷想过。
她曾在陆厌约她去餐厅吃饭时,一遍遍猜测他是不是要向自己求婚。
然后即便很累,也会打扮得很漂亮,心里更是充满期待。
她甚至在网上冲浪时,偶尔看到很好听的话,都会偷偷收藏。
记下来,等他们举办婚礼时写请柬用。
程岁的眼里闪过晦涩,此刻她应该转身不去看餐厅内的景象,但偏偏脚像生了根,动弹不得。
她目不转睛注视这一切,任由心里的那些刺再冒出来,一遍遍扎着血肉,密密麻麻泛着疼。
程岁觉得,十年的感情太不容易放下,太不容易忘掉。
她需要亲眼目睹这些现实,即便痛得要死,也要亲手让自己绝望。
等以后时间一长,麻木了,遗忘了,就好了。
但她没那么多时间,估计到死也忘不掉。
程岁终于舍得转身,背对餐厅蹲在长街一角,眼里划过面前无数个匆匆而过的身影。
却再也找不到几年前关于她的,关于陆厌的。
没过一会儿,陆厌突然独自走出来,白色衬衫扣子解开两颗,没系领带,手上漫不经心拎着西装外套,唇上咬着一支烟,似是不觉得冷。
程岁忙用手撑着已经发僵发酸的双腿起身,大声喊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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